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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安监局关于浮梁县寿安镇龙安山采石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录入时间:2017-09-04

景安监管字〔201779

 

浮梁县寿安镇王家坞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收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17823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的《浮梁县寿安镇龙安山采石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听取了你公司及设计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图纸资料,并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认真审查后,提出了评审意见(见附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评审专家组长审核通过。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通过浮梁县寿安镇龙安山采石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本次设计范围变更内容为:调整首采平台位置,原设计首采台阶为+226m~+212m,调整为+170m~+156m

二、请浮梁县安监局加强对该矿建设期间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附件:关于浮梁县寿安镇龙安山采石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评审意见

 

 

                              景德镇市安监局

20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