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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录入时间:2015-08-10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受理单位

市安监局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办理地点

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许可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

受理条件

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许可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对申请审查作出处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审查→按规定审批→窗口制证、发证→公示。

法定许可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2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8-8330595

   

 

联系人姓名

胡一霞

所在部门

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798-8330595

E-MAIL

 

           

备注:此表由各单位业务科室的人员填写。此表每张只能填写一项审批事项,如有多项审批,可以将上述样表复制后再行填写,如何填写可以参见后附样例。此办事指南作为各地政府向公众公开政务的一部分,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如因此办事指南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由办事指南的单位自行负责。

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表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承诺时限

21个工作日

申请表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受理

办理部门

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赵数琴(13217039788

B:江红珍(13879881917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受理通知书

备注

 

办理部门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曹筱娜(13879860561副科长)

B:汪清(13979896007科员)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备注

企业补充整改的时间不纳入办理时间

审批

办理部门

市安监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胡一霞(18007989169副科长)

B:汪来金(13707985698调研员)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备注